各班级:
为进一步展现BG信誉平台学子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成长,树立典型,营造和谐的校园学问氛围,经学生处、校团委研究决定,本学期将在全校范围内继续开展“校园之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选对象
全体在校学生。
二、评选条件
凡申报“校园之星”的学生都必须模范遵守《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做到尊师爱校、遵章守纪、关心集体、团结友爱、乐于助人、实事求是、勤于奉献,有高度的集体荣誉感和使命感,积极发扬民族团结精神,有突出的榜样示范作用。
具体要求如下:
1.品德优秀,在学习、生活、工作中表现突出;
2.全面发展,能积极参加班级、学校及其他各项活动,取得突出成绩;
3.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学习成绩优秀;
4.在某一方面有特长,为班级或学校获得荣誉;
5.能出谋划策,积极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在学生工作中表现出色。
三、评选办法
1.“校园之星”评选活动每两周进行一次,各班参照评选标准,采用自我推荐、班主任推荐或任课老师推荐等方式,评选出本班“班级之星”1人,填写好《校园之星推荐表》。
2.学生处、校团委参照评选标准,从各班的“班级之星”中,评选出一周“校园之星”。
四、表彰办法
1.学校将对“校园之星”颁发荣誉证书,并通过学校网站、校园电视台等途径进行广泛宣传报道。
2. 学校以班级为单位,组织“校园之星”参加各班级主题班会,号召大家向“校园之星”学习,鼓励人人争当“校园之星”。
3.“校园之星”获得者在综合考评中相应加分,并作为以后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依据。
附:校园之星推荐表
学生处 校团委
2018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