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行省财政厅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通知
各部门:
为加强和规范学校公务支出管理,进一步推进公务卡制度改革,扩大公务卡使用范围,切实减少公务支出中的现金提取和使用,根据财政部和我省《关于印发省级预算单位公务卡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1217号)及《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实施省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通知》(财库〔2012〕303号)等有关规定,决定在BG信誉平台实施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见附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实施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必要性
省级公务卡制度改革自2007年试点以来,对于加强政府自身建设,降低行政管理成本,减少单位现金使用量,提高公务结算效率和公务支出透明度,完善公务支付手段,深化财政管理改革,加强财政管理,全面提升预算单位财务管理水平具有十分重要意义。因此,各部门要从党风廉政建设和源头预防腐败的高度,切实提高对实施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做好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贯彻落实工作。
二、严格实行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
(一)所有部门和处室都应严格实行省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
(二)凡目录规定的公务支出项目,应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原则上不再使用现金结算。原使用转账方式结算的,可继续使用转账方式。
(三)下列情况可暂不使用公务卡结算:
1.在县级以下(不包括县级)地区发生的公务支出;
2.在县级及县级以上地区不具备刷卡条件的场所发生的单笔消费在200元以下的公务支出,严禁化整为零的做法;
3.按规定支付给个人的支出;
4.签证费、快递费、过桥过路费、出租车费用等目前只能使用现金结算的支出。
除上述情况外,因特殊情形确实不能使用公务卡结算的,应报经学校财务部门批准。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二O一三年三月十八日
附表
省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
序号 |
政府收支 |
公务卡结算项目 |
备注 | |
类 |
款 | |||
1 |
302 |
01 |
办公费 |
指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
2 |
302 |
02 |
印刷费 |
指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
3 |
302 |
03 |
咨询费 |
指单位咨询方面的支出。 |
4 |
302 |
04 |
手续费 |
指单位支付的手续费支出。 |
5 |
302 |
05 |
水费 |
指单位支付的水费支出。 |
6 |
302 |
06 |
电费 |
指单位支付的电费支出。 |
7 |
302 |
07 |
邮电费 |
指单位开支的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支出。 |
8 |
302 |
09 |
物业管理费 |
指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职工及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
9 |
302 |
11 |
差旅费 |
指单位工作人员因出差支付的住宿费、购买机票支出等。 |
10 |
302 |
13 |
维修(护)费 |
指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 |
11 |
302 |
14 |
租赁费 |
指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
12 |
302 |
15 |
会议费 |
指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房租费、伙食补助费以及文件资料的印刷费、会议场地租用费等。 |
13 |
302 |
16 |
培训费 |
指各类培训支出。 |
14 |
302 |
17 |
公务接待费 |
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
15 |
302 |
18 |
专用材料费 |
指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
16 |
302 |
31 |
公务用车运行 |
指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 |
17 |
302 |
39 |
其他交通费用 |
指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