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学校文明市民学校机构人员的通知
皖汽校[2010]21号
各部门:
为响应合肥市创建文明城市号召,全面推进BG信誉平台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增强全体干部职工的文明意识和文明常识,努力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倡导文明言行,提高干部职工队伍思想政治素质,在市级文明单位基础上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把创建活动提高到新的水平,促进学校建设发展和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经校党委研究,对学校文明市民学校组织机构及人员进行适当调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文明市民学校校长:陈卫东
副校长:刘学道
教学组主任:王冬梅
教学组成员:徐黎、白小和、潘卫国、马骏、张和英、戴建中、李健、吴长海、崔涛、程汉平、李连成、孙涛、黑金鹏
二、目的和要求
1、目的:以《职业道德规范》、《民法通则》、合肥市“十要”“八不”、合肥市治理“四乱”有关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创建五好家庭有关规范为基本材料,结合单位工作特点,认真做好全体职工教育培训工作,积极引导全体教职工“在社会做一个好公民、在单位做一个好职工、在家庭做一个好成员”,深入学习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路线。
2、要求:学校教务处负责购置教材,制定教学计划;教学组成员负责教学和考核工作;校办公室要抓好考勤工作。各部门负责人要认真督促本部门内成员参与学习活动,确保日常工作正常进行与文明市民学校教育两不误、两促进。
二O一O年三月一日
抄报:省教育厅思想政治处
抄送:庐阳工业园文明办、双凤工业区文明办
主题词:市民学校 机构 人员 通知
2010年4月16日印发 (共印2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