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庐阳区“文明交通”专项整治行动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庐阳工业区文明委,区直各部门,驻区各有关单位:
现将《庐阳区“文明交通”专项整治行动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合肥市庐阳区精神文明建设引导委员会
2010年3月31日
抄送:市文明办,区文明委主任、副主任
庐阳区“文明交通”专项整治行动实施细则
根据中央文明办、公安部和省文明办、省公安厅关于开展“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决策部署,结合我市“迎四体、讲文明、树新风”活动,持续提升城市公共文明指数,市文明委决定,自4月10日至9月15日在全市开展“文明交通”专项整治行动。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引导思想
以努力提高公民文明交通素质为主线,以解决影响道路畅通的突出问题为切入点,以“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为主题,坚持专业队伍与群众参与相结合,通过宣传劝导、严治重管,综合治理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行为,提高道路通行能力和交通管理水平,实现人畅其行、物畅其流,提升城市形象和文明程度,展示现代化核心城区和全省首善之区新秩序、新形象、新风貌。
二、主要任务
一是大力倡导文明交通行为。机动车礼让斑马线、按序排队通行、有序停放、文明使用车灯,行人、非机动车各行其道、遵守交通信号,乘客排队上车、有序下车。二是引导驾驶员、行人自觉摒弃交通陋习。告别机动车随意变更车道、占用应急车道、开车打手机、不系安全带、不主动出示出租车票、行人过街跨越隔离设施。三是坚决抵制危险驾驶行为。杜绝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闯红灯、强行超车、超员、超载。四是加强道路安全及管理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城市过街安全设施、路口渠化设施、出行引导与指路设施、道路车速控制设施、农村公路基本安全设施、施工道路交通组织与安全防护设施。
三、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使广大市民和驾驶人的法制观念和社会公德意识明显增强,道路交通秩序明显改善,交通管理水平明显提高。
(一)市区主要路口路段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守法率分别达到98%、95%和90%以上。其他路口路段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遵章率达到80%以上。
(二)90%以上市民(驾驶人)自觉告别乱穿行、乱行驶、乱停放等交通陋习。
(三)重点区域、重要路口、重要路段自5月15日起基本杜绝乱穿行、乱行驶、乱停放现象,自觉排队上下车。
(四)交通设施布局合理,基本完善,功能完好,使用正常。
(五)出租车驾驶人系扣安全带,主动向乘客出示发票。
(六)“三车”(渣土车、混凝土搅拌车和运料车)整治达到市政府《关于强化三车交通安全与运营综合治理的意见》中规定的标准。
(七)文明交通长效管理机制基本建立,管理责任制落实,达到长年常态。
四、任务分工
(一)交警庐阳大队
1、力保道路畅通。交警庐阳大队科学安排警力、勤务,选调精干力量成立若干攻坚小分队,集中治理交通堵点、乱点、盲点。重要路口至少有1名交警和4名协管员执勤,重要路段至少有2辆以上警车巡逻管理。用高密度的执勤警力保障道路畅通。同时,与区城管执法局联手、相互配合,对市里确定的我区10条重要路段,组织执法人员实行严管重罚,规范停车秩序。
2、严处交通违法行为。
①对行人闯红灯、跨越道路隔离设施的,处以20元罚款或警告。
②对横穿道路不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人行天桥或地下通道)、不在人行道内行走的,处以50元罚款或警告。
③对非机动车不各行其道、不按规定停放、路口越线停车、不从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横过道路、不按规定载物的,处以10元罚款或警告。
④对逆向行驶、闯红灯、违反规定载人、非下肢残疾驾驶残疾人专用车的,处以30元罚款或警告。
⑤机动车严重违反交规乱行驶的,依法严治重罚。机动车在重点路段和区域乱停乱放的,处以l0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⑥对酒后驾驶行为,依法从严处罚。
⑦对“三车”交通违法行为做到逢违必究、查处必严,一律按上限处罚。
⑧与运管部门联手,对出租车驾驶员违章驾驶、不系安全带等行为进行教育处罚。
在坚持严治重管的前提下,对行为人愿意主动纠正交通违法行为以及老弱病残孕、小学生等特殊群体交通违规违法行为,以教育、劝阻、纠正为主;对拒不服从交警管理、纠正的,一律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对违法行为人辱骂、殴打执勤交警及交通协管员的,一律依法严惩。
3、抓好专项宣传。根据市里统一安排,积极配合打造文明交通“六个一”宣传平台,形成合肥交通宣传特色。即在报纸等平面媒体开办“文明交通在我脚下”专栏;在电视台开办“安全畅通大家谈”专题栏目;在广播电台开设“交警走进直播间”专段;建立一支出租车交通信息员队伍;开展交通违法驾驶人“当一天交警”体验活动;开通一部道路交通热线电话。鼓励广大市民积极举报交通违规违法行为,拓展交通违规违法行为的查处面。布置督促大酒店把“酒后禁驾、文明交通”温馨提示卡摆进包厢。发挥交通安全志愿者、车友会、汽车俱乐部作用,组织开展志愿宣传、志愿劝导等活动。
4、完善交通设施。对辖区内道路尤其是重点区域、重点道路的交通标志、标线、信号、隔离栏等设施进行更新完善,科学设置行人过街灯、斑马线、非机动车导流线、路口停车线等,对部分道路缺口、绿化带进行封闭隔离。
(二)区建设(交通)局
配合市城乡建委、市交通局加大对混凝土搅拌车、运料车驾驶人的宣传教育,督促混凝土生产企业自律约束;会同相关单位抓好建筑民工的文明交通宣传教育。
(三)区教育局
加大对全区中小学生的宣传教育力度,要求中小学生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不闯红灯,不翻越横栏,有序排队上下车,遇有老弱病残孕乘客上车时主动让座。
(四)区直机关工委、区行管局
牵头抓好区直机关干部职工的文明交通宣传教育,要求所有公务员和公务车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在全社会起重要带头作用。
(五)区国资委、经济委、商务局
抓好所属企业文明交通的宣传教育工作,要求所属企业管好自家人,开好自家车。
(六)区市容(城管执法)局
统筹推进渣土车行业的文明交通整治工作;引导督促、落实推进主次干道人行道上车辆规范停放、取缔流动摊点;督促沿街商家店铺落实好“门前三包”。会同交警庐阳大队,对市里确定我区的10条重要路段,组织执法人员实行严管重罚,规范停车秩序。
(七)各乡镇、街道、庐阳工业区及驻区各有关单位
1、深入开展宣传教育。①社会宣传:各乡镇、街道、庐阳工业区在重点区域(路段、场所)设立街头宣传站。各出动1?2辆宣传车巡回宣传。在主次干道和重要场所以及大市场、大商场、大超市、大酒店门前悬挂横幅。
②单位宣传:布置督促辖区单位利用文明学校、宣传栏、网站、电子屏等途径深入宣传,做到人人皆知。
③社区宣传:利用市民文明学校、社区宣传栏、宣传标语等形式,广为宣传。登门入户,发送一封信,面对面宣传,做到家喻户晓。
④重点群体宣传:各乡镇、街道、庐阳工业区统揽引导督促大、中、小学生,外来经商人员,建筑民工宣传教育工作。
2、深入开展劝导活动。全区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发动党团员、文明单位职工、大中小学生,共青团组织发动各类志愿者组成劝导队,统一佩戴“文明交通劝导员”袖章、小红帽,分批、分期走上辖区24处重要路口以及其它人群密集区域,开展劝导活动,对街头不文明交通行为进行宣传、劝阻、纠正。
3、开展“文明排队日”活动。每月11日,各乡镇、街道、庐阳工业区要在辖区公交站台集中开展“文明排队日”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市民自觉养成文明排队习惯。
4、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①非机动车划线停放:由各乡镇、街道、庐阳工业区牵头负责,交警庐阳大队、区城管执法局配合、引导,做到主次干道人行道较宽的地方一律要实行划线停放。
②大市场、大商场、大超市、大酒店门前整治工作:严格督促大市场、大商场、大超市、大酒店规范管理好门前秩序,做到不脏不乱,不影响交通。
③会同区城管执法局,严禁沿街店(商)家、单位倚门设摊和占道商业促销。
五、具体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分谋划准备、宣传教育、严治重管、长效管理4个阶段。
(一)谋划准备阶段(3月15日至4月10日)
1、区文明办制定《庐阳区“文明交通”专项整治行动实施细则》。
2、区委宣传部制定《庐阳区“文明交通”专项整治行动宣传方案》。
3、交警庐阳大队编印专项整治行动宣传手册,包括交通法律法规选编、停车导册等。
4、区文明办汇总列出全区24处重要路口、10条重要路段名录,确定执法管理责任单位、责任人。
5、交警庐阳大队完善辖区道路交通设施,包括信号灯、交通护栏、“电子眼”等。
6、交警庐阳大队、区城管执法局等有关执法队伍方格式、网络化管理模式建立,人员定岗到位。
7、各乡镇、街道、庐阳工业区,区直各部门和驻区有关单位制定本部门本单位专项整治行动实施细则。
8、在24个重要路口增配交通协管员。
9、筹备召开庐阳区“文明交通”专项整治行动动员大会。
(二)宣传教育阶段(4月11日至4月20日)
按照市、区的统一部署,全区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在深入开展宣传教育的同时,抓好资讯媒体宣传、公益广告宣传、驻区部队官兵宣传、驻区单位宣传工作。
1、资讯宣传:《庐阳》报、《庐阳宣传网》等区属媒体开辟专栏,各相关部门主动加强与各级资讯媒体联系,及时报道专项整治行动的相关动态和推进情况。通过浓墨重彩的宣传报道,提高公众知晓率、参与率,大力倡导知荣辱、守规矩,平安出行、交通文明。
2、网络宣传:发动广大网民积极参与“合肥论坛”开展的“不文明交通行为大家拍”活动,发贴讨论,凝聚共识。
3、公益广告宣传:区市容局牵头,积极做好户外广告设施发布主题公益广告。各乡镇、街道、庐阳工业区督促辖区内大商场及窗口单位服务大厅电子屏定时播出公益广告画面或字幕。
4、驻区部队官兵宣传:区人武部统揽、引导、督促各单位落实到位。
5、驻区单位宣传:由各乡镇、街道、庐阳工业区主动上门宣传,并引导、督促落实到位。
(三)严治重管阶段(4月21日至9月15日)
交警庐阳大队、区城管执法局等执法力量全员上路执勤,严管重罚。重要路口、重要路段、大市场、大商场、大超市、大酒店以及商业步行街、车站、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的管理责任单位,对不文明交通行为依法严管,形成严格劝导、严格管理、严格处罚的高压态势。重点群体违反交规的实行责任连带:
①党政机关人员、车辆违规的:交警每周汇总一次、提供名册。情节严重的,单位一把手要接受资讯媒体采访,本单位各类评选表彰实行一票否决。
②大、中、小学生违规的:交警每周汇总一次、提供名册。其中连续违规2次以上的,班主任和校长写出书面检查。
③建筑民工违规的:交警每周汇总一次、提供名册。其中连续违规2次以上的,建筑施工单位负责人写出书面检查。
在坚持严治重管的同时,推出一批各行各业“文明交通”的先进典型,引领带动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规,共享文明交通环境。
(四)长效管理阶段(9月15日以后)
区文明委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将考核结果排名通报,并纳入各部门各单位年度目标考核及文明创建成绩。全区各责任单位制订长效管理办法,形成良性循环机制。对于“文明交通”专项整治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上报市里进行表彰。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专项整治工作由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各有关部门负责实施。全区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大意义,把思想和行动迅速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牢固树立形象意识、首善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格落实一把手责任制和责任连带制。要切实把专项整治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来抓,成立组织办事机构,真正做到思想认识到位、舆论宣传到位、教育覆盖到位、活动部署到位、组织实施到位、处罚管理到位、经费保障到位。
(二)充分发挥交警庐阳大队中坚作用。交警庐阳大队要把专项整治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作为当前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摆到突出位置。要动员全警参与、全面参战、全力以赴、决战决胜。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通过专项整治,树立交警形象,增强广大市民交通法制观念,力促交通管理走上法制化轨道。同时,各乡镇、街道、庐阳工业区和区城管执法局、建设(交通)局、教育局等部门要守土有责、尽职尽责、主动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三)抓好督促检查。各级文明委要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宏观引导、督促检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民义务监督员等组成督查小组,暗访巡查并在媒体上通报督查情况,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甚至推而不动的单位(人员)严格问责。市、区对重要路口、重要路段及大市场、大商场、大超市、大酒店等场所实行每半月考核1次;对区域交通状况实行每月考核通报。
(四)把专项整治绩效作为评选先进的重要条件。把专项整治绩效作为评选文明街道、文明单位、文明社区、卫生先进单位等各类先进的重要条件之一,对单位车辆或人员有严重违规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
(五)实行城乡联动。三十岗乡、大杨镇要充分利用村镇宣传栏、发放“明白纸”等有效载体抓好对集镇居民和广大农民朋友的文明交通宣传教育,扩大其对合肥市“文明交通”专项整治工作的知晓率、认同感和参与率,形成城乡文明交通互动互促的格局。
附件:1、合肥市“文明交通”专项整治行动宣传标语
2、庐阳区24处重要路口名录及文明劝导主要职责
3、庐阳区10条重要路段名录及责任人
附件1:
合肥市“文明交通”专项整治行动宣传标语
1、规范交通秩序,优化发展环境。
2、全市人民迅速行动起来,积极向交通陋习宣战!
3、向遵守交规、文明出行的人们学习、致敬!
4、规范交通秩序,一靠教育二靠法制。
5、携手告别交通陋习,共创合肥美好未来。
6、知荣耻、守规矩、畅交通、保平安。
7、十字路口易闯祸,一慢二看三通过。
8、亲朋相会聚一桌,有酒不劝驾驶人喝。
9、不守交规耻辱,遵守交规光荣。
10、和谐人车路,魅力新合肥!
11、心头常亮红绿灯,交通文明伴我行。
12、多走几步莫跨栏,不让生命留遗憾。
13、绿灯可以再等,生命不能重来。
14、天天出行人人礼让,日日安全路路通畅。
15、迈文明步子,开安全车子,做礼让君子,过平安日子。
16、迎四体、讲文明、笑容满面,树新风、促和谐、礼让为先。
17、实线虚线斑马线,线线都是生命线;大车小车自行车,车车皆当文明车。
18、道路畅通让城市提速,出行文明使合肥增辉。
l9、文明每一步,安全每一天。
20、红绿灯下讲文明,斑马线上知荣辱。
21、速度诚可贵,生命价更高。
22、文明驾车展合肥新貌,礼貌行路树省会新风。
23、红灯、绿灯、灯灯是令,直道、弯道、道道小心。
24、讲文明话、走文明路、行又明车、做文明人。
25、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共同建设文明合肥。
26、行车走路有规矩,道路交通有秩序。
27、你走、我走、大家走,安全意识心中有,你让、我让、大家让,安全行路有保障。
28、爱妻、爱子、爱家庭,无视交规等于零。
29、驾驶人贪饮一滴酒,亲人悲流两行泪。
30、儿行千里母担忧,遵守交规娘不愁。
附件2:
庐阳区24处重要路口名录及文明劝导主要职责
序号 |
重要路口 |
牵头组织单位 |
1 |
金寨路安庆路口 |
光明街道 |
2 |
金寨路长江中路口 | |
3 |
长江中路徽州大道路口 |
县桥街道 |
4 |
寿春路阜阳路口 | |
5 |
阜阳路淮河路口 | |
6 |
寿春路蒙城路口 |
三十岗乡 |
7 |
金寨路红星路口,徽州大道庐江路口 |
益民街道 |
8 |
长江中路桐城路口 | |
9 |
蒙城路淮河路口 |
安庆路街道 |
10 |
蒙城路安庆路口 | |
11 |
亳州路濉溪路口 |
亳州路街道 |
12 |
阜阳路濉溪路口 |
双岗街道 |
13 |
蒙城路濉溪路口 | |
14 |
徽州大道红星路口 |
三牌楼街道 |
15 |
宿州路红星路口 | |
16 |
徽州大道庐江路口(与益民街道联合) | |
17 |
阜阳路阜南路口 |
大杨镇 |
18 |
寿春路宿州路口 |
逍遥津街道 |
19 |
寿春路环城东路口 | |
20 |
长江中路宿州路口 | |
21 |
徽州大道安庆路口 |
庐阳工业区 |
22 |
寿春路六安路口 |
杏花村街道 |
23 |
阜阳路临泉路口 |
杏林街道 |
24 |
蒙城路临泉路口 |
海棠街道 |
附件3:
庐阳区10条重要路段名录及责任人
序号 |
示范路段 |
第一责任人 |
直接责任人 | ||
交 警 |
城管局局 长 |
交 警 |
城管执法 | ||
1 |
长江中路(环城东路-环城西路) |
李 松 |
阮 |
杨 斌 |
董 军 |
2 |
徽州大道(淮河路-环城南路) |
李晓靖 |
张献军 | ||
3 |
金寨路(安庆路-环城南路) |
杨 斌 |
王 勇 | ||
4 |
阜阳路(淮河路-濉溪路) |
徐陈罡 |
张德发 | ||
5 |
蒙城路(安庆路-濉溪路) |
杨 斌 |
王 志 | ||
6 |
濉溪路(亳州路-板桥) |
华 杰 |
何懋城 | ||
7 |
淮河路(蒙城路-阜阳路) |
徐陈罡 |
王 志 | ||
8 |
宿州路(庐江路-环城北路) |
李晓靖 |
范世卫 | ||
9 |
桐城路(长江中路-环城南路) |
杨 斌 |
周 磊 | ||
10 |
寿春路(蒙城路-环城东路) |
陈之干 |
王 志 |